为全面落实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的意见》(内政发〔2018〕22号)精神,从根本上解决煤炭资源配置面临的市场需求、开发强度与环境容量等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,促进全盟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,锡盟将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提前谋划,主动对接。5月20日,邀请了22号文件的起草人之一国土厅周鹏翰处长来盟对22号文件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,提前了解掌握政策和要求,为全盟开展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一是在全盟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,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,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协调配合,会同发改、经信、煤炭、重点办和能源局等部门与相关旗县市(区)和煤矿企业先后召开了10次推进会,研究清理方法、步骤和时限,确定了落实22号文件需要把握配置资源的最后窗口期、最低价款最后缴存期和工作时间最后节点期,明确了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工、时间节点、路线图和工作流程,多次深入矿山企业进行深入调研,逐个矿权梳理情况。期间,盟国土局参加自治区国土厅保供煤矿推进会6次,主动向国土厅汇报我盟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,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。
二是积极推进其中6家保供煤矿手续办理工作,自然资源部凌月明副部长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张韶春副主席、国土资源厅张利平厅长、王杰副厅长、赵大勇副厅长等领导先后莅临锡盟实地督导推动6家保供煤矿的手续办理工作。盟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8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,盟国土局及各成员单位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,深入研究政策,切实强化举措,采取“一对一、点对点”的模式,对6家保供煤矿手续办理工作逐项推进。
截止目前,全盟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议通过了胜利西二号、西三号、贺斯格乌拉露天矿、芒来煤矿和吉林郭勒二号矿5家煤炭矿业权资源配置的清理结果,并已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;另有9家煤炭矿业权资源配置的清理结果通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审定,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;其余9家煤矿处置意见近日领导小组审议后本周内上报。
作者:锡盟国土资源局